【勞保喪葬補助】
1. 給付對象
被保險人 在保期間內,其依法可領取撫卹的家屬死亡時,可由該勞工本人向勞保局申請。
這裡的「家屬」指的是勞保條例認定的眷屬,例如:
• 配偶
• 子女
• 父母
• 祖父母、孫子女(需符合撫養條件)
2. 給付金額
• 定額給付:每一位死亡家屬給付 3 個月投保薪資。
• 不論年齡,符合勞保條例規定的家屬身故時,都可以請領。
3. 申請期限
• 必須在 死亡日起 5 年內 申請,逾期不得給付。
4. 申請人
• 由 在保的勞工本人 提出申請,不是由死者其他親屬辦理。
5. 所需文件
• 申請書(勞保局網站可下載)
• 死亡證明(死亡診斷書或除戶謄本)
• 被保險人與亡者之親屬關係證明(如戶口名簿)
• 申請人身分證件
6. 申請方式
• 親自或郵寄至 勞保局或各地辦事處
• 事先可於勞保局官網下載表格並確認文件清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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